[ 學務公告 ] 110年度「德育績優-模範畢業生」遴選
發佈日期 :
2021-03-10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1-03-15
- 為獎勵表揚品德績優之應屆畢業生,肯定其對學校、社會之服務貢獻,並發揮典範學習之效,實踐品德核心價值,故辦理「德育績優-模範畢業生鄰選」(遴選實施辦法詳如附件一)。
- 遴薦資格:
- 對象為本校當年度大學部(含進修學士班)應屆畢業生。
- 在學期間操行成績總平均須達85分以上。
- 在校無懲處紀錄。
- 遴薦方式包含「導師推薦」及「個人申請」兩類,請於110年4月14日(三)前依下列規定送件至諮輔組:
- 導師推薦
- 由各系應屆畢業班導師參考選拔標準推薦人選(導師推薦表如附件1),每班以推選1人為限。
- 導師推薦表(附件1)請於截止日前將相關紙本資料逕送諮商輔導組彙辦,逾期以棄權論。
- 學生個人申請
- 由各系應屆畢業班學生個人提出申請(學生個人申請表如附件2),並經導師核章(每班申請名額以2人為限)。
- 學生個人申請表(附件2)請於截止日前將相關紙本資料逕送諮商輔導組彙辦,逾期以棄權論。惟個人申請名額每班以2人為限,若申請人數超過2名時,由諮商輔導組提交導師篩選出2名。
- 導師推薦
- 獎勵辦法:主辦單位依選拔標準審核,選出10名優秀品德楷模(含受獎代表),表揚名額依實際情況作彈性調整。獲頒獎牌乙座,安排於當年度本校畢業典禮表揚。
- 檔案下載:實施辦法及申請表(附件1&附件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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